慈即爱念,忍即安忍。谓修菩萨行者,于一切违顺等境,皆能慈忍,故获此十种利益也。
一、火不能烧,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违逆之境,了知身心自性本空,悉无所恼,是以嗔恚之火,所不能烧也。
二、刀不能割,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横逆之境,了知自身体性空寂,悉无所畏,是以嗔恚利刀,所不能割也。
叁、毒不能中,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人或有所加害,了知身心本空,不以为意,是以贪嗔毒药,所不能中也。
四、水不能漂,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顺情之境,了知诸法本空,悉无所染,是以贪爱之水,所不能漂也。
五、为非人护,非人,即鬼神之类。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时处,鬼神之类,悉皆护卫也。
六、身相庄严,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爱念于人,是以能感色身相好庄严之报也。
七、闭诸恶道,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成就善法,是以恶道之门,自然闭而不开也。
八、随乐梵天,梵天,即色界初禅天也。谓修菩萨行者,慈忍具足,梵行无亏,故报尽命终,随其意乐,而得生于梵天也。
九、昼夜常安,谓修菩萨行者,常行慈忍之心,利益有情,而不恼害,故得身心寂静,昼夜常安也。
十、不离喜乐,谓修菩萨行者,常怀慈忍之心,利益众生,令其各获安隐,是以自之身心,亦不离于喜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