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七相怜愍

[ pú sà qī xiāng lián mǐn ]
出处 < 出瑜伽师地论 >

一、无畏怜愍,谓菩萨于诸有情,以无畏力,起怜愍心,随顺众生身语意业,利益安乐,是名无畏怜愍。(菩萨,梵语具云菩提萨埵,华言觉有情。)

二、如理怜愍,理即法也。谓菩萨于诸有情,如法怜愍,利益一切,而终不以非法、非律、非贤善行,劝化有情,乖违于理,是名如理怜愍。

叁、无倦怜愍,谓菩萨于诸有情,殷勤怜愍,随其所宜,发起一切饶益事业,曾无厌倦,是名无倦怜愍。

四、无求怜愍,谓菩萨于诸有情,不待求请,自起怜愍,为作利益,是名无求怜愍。

五、无染怜愍,谓菩萨于诸有情,无爱染心,而起怜愍,广饶益他,不祈恩报,亦不希望当来之果,是名无染怜愍。

六、广大怜愍,谓菩萨于诸有情,起怜愍心,至广至大,虽遭一切不饶益事,宁自身受苦,终不弃舍,令其安乐,是名广大怜愍。

七、平等怜愍,谓菩萨以如上种种怜愍众生功德相状,普于一切平等饶益,无有分限,是名平等怜愍。

浏览 217 / 《三藏法数》 / 2024年11月1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