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四法

[ pú sà sì fǎ ]
出处 < 出瑜伽师地论 >

一、善修事业,谓修菩萨行者,于种种财法惠施众生,无所吝惜;诸佛戒律,坚守护持;遇诸苦难,忍受无悔;诸正法行,精进无怠;安住禅定,心不散乱;以正智慧,照了诸法;乃至种种行业皆悉修习,是为善修事业。(菩萨,梵语具云菩提萨埵,华言觉有情。)

二、方便善巧,谓修菩萨行者,于诸有情,或于圣教有未入者,令其趣入;已趣入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其解脱;乃至诸戒律仪,受持毁犯,种种方便,令诸有情,皆得利益,是为方便善巧。

叁、饶益于他,谓修菩萨行者,于诸有情,或以布施,或以爱语,或作利他之行,或与随类同事,令其皆得安乐,是为饶益于他。

四、无倒回向,谓修菩萨行者,于己所修一切善业,及方便善巧饶益之行,以净信心,回向于他,而求无上正等菩提;终不以此所集善根,倒求世间果报,是为无倒回向。

浏览 300 / 《三藏法数》 / 2024年09月21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