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见有对色,可见有对色者,即一切色尘也。谓世间之色,眼则可见,有对于眼故也。
二、不可见有对色,不可见有对色者,即五根、四尘也。谓眼识不可见而能对色,耳识不可见而能对声,鼻识不可见而能对香,舌识不可见而能对味,身识不可见而能对触,皆言胜义根也。四尘,即声香味触也;此四亦不可见,而有对于耳鼻舌身故也。
叁、不可见无对色,不可见无对色者,即无表色也。谓意识缘于过去所见之境,名为落谢五尘。虽于意识分别明了,皆不可见,亦无表对故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