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忍

[ shí rěn ]
出处 < 出仁王护国般若经疏 >

忍即忍可,亦安忍也。谓通教菩萨观五阴、叁界、因果、二谛等法,成就十忍也。(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叁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二谛者,真谛、俗谛也。)

一、戒忍,谓由观色阴而不犯禁制,即得戒忍;以作无作戒体,皆是色摄故也。(作无作戒者,谓初受戒时,有所作为,执守坚持,名为作也;持守既久,虽不作意,而任运无所毁犯,名无作也。)

二、知见忍,谓由观识阴,了知一切诸法邪正之见,皆从识心而生,即得知见忍,以了别识与此知见相类故也。(了别识即意识,以识有分别之义故也。)

叁、定忍,谓由观想阴,不起乱思,即得定忍。以从颠倒妄想,能入于定故也。

四、慧忍,谓由观受阴,无苦乐相,即得智慧忍。以分别诸法,皆悉空寂,智慧即生故也。

五、解脱忍,谓由观行阴,无造作相,即得解脱忍,以行皆悉无常,无有结缚也。

六、空忍,谓由观叁界苦果,无有实体,即得空忍也。以生死苦谛,性本空寂故也。

七、无愿忍,谓由观叁界苦因,皆悉空故;即得无愿忍,以烦恼集谛性本清净故也。

八、无相忍,谓由观叁界因果之法皆空,即得无相忍。以因果之相本空,无有故也。

九、无常忍,谓由观俗谛之境,一切有为之法,悉皆虚幻,即得无常忍。以一切诸法,迁灭不停故也。(俗谛者,谓建立一切法也。)

十、无生忍,谓由观真谛之境,是无为法,诸念不生,即得无生忍。以真空之理,本无生灭故也。(真谛者,谓泯绝一切法也。)

浏览 1741 / 《三藏法数》 / 2024年11月10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