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果

[ wǔ gu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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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戒比丘不啖生物,谓如枣杏等果,必以火熟之方食。肤壳之果,须以刀去其皮然后食。故说此五果之名也。(梵语比丘,华言乞士。)

一、核果,核果者,谓枣杏等是也。

二、肤果,肤果者,谓梨柰等是也。

叁、壳果,壳果者,谓椰子、胡桃、石榴等是也。

四、铖果,铖果者,谓松柏等子是也。

五、角果,角果者,谓大小诸豆等是也。

浏览 346 / 《三藏法数》 / 2024年12月11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