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中之罚名。译曰别住。犯戒者与别房使之独住,不与僧共同住也。
羯磨疏四下曰:
波利婆娑,此名别住。别与下房下卧具宿,不同僧住,故名也。
四分戒本定宾疏上曰:
準明了论翻為宿住,準僧祇律翻為别住,準四分律翻為覆藏。覆藏者,就过翻名也。别住者,罚令独宿静思其过故。律文不得二人叁人同室宿也。经,宿,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