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諦

[ èr d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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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俗諦,迷情所见世间之事相也。是顺凡俗迷情之法,故云俗。其為凡俗法之道理,决定而不动,故云諦。又此事相,於俗為实,故云諦。二、真諦,圣智所见真实之理性也,是离虚妄,故云真。其理决定而不动,故云諦。又此理性,於圣為实,故云諦。经论所说,其名称不一,涅槃经仁王般若经谓之世諦,第一义諦,金刚不坏假名论谓之真諦,俗諦,瑜伽论唯识论谓之世俗諦,胜义諦,南海寄归传谓之覆俗諦,胜义諦,或谓之覆諦,真諦。其中以真俗之名最為通行。出二諦之法,诸家各异。

法华玄义二曰:

夫二諦者,名出眾经,而其理难晓,世间纷紜,由来硕諍。

南山之广弘明集二十四,明二諦,列古来之异说二十叁家,而净影於大乘义章一,举四宗而辨相宗之二諦,天台於法华玄义二就藏通别圆四教,辨七种之二諦,嘉祥於二諦章,辨叁种之二諦,慈恩则在义林章二末,於真俗辨四重。盖真俗之名,如言长短轻重,随於所对而重重不同也。大乘义章一曰:

俗谓世俗,世俗所知,故名俗諦,真者是其绝妄之称。

义林章二末曰:

体相、显现,目之為俗。

二諦章中曰:

俗,是浮虚义;真,真实义。

中论观四諦品曰:

诸佛依二諦為眾生说法,以一世俗諦,二第一义諦。

百论下曰:

诸佛说法常依俗諦第一义諦。

智度论叁十八曰:

佛法中有二諦:一者世諦,二者第一义諦。為世諦故说有眾生,為第一义諦故说眾生无所有。

已上真俗二諦,於涉一切诸法,而分别事理浅深之义门也。梵,真Paramārtha-satya俗Saṁvṛti-satya。

浏览 193 / 《佛学大辞典》 / 2024年09月20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