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立敌共许之法之比量也。又略名共比。叁比量之一。即宗因喻,或唯宗,用立敌共许之法之论法也。此亦有共自他叁者之别。共者,為宗因喻共用立敌共许之法之比量,即共不定也。自者,宗之前陈后陈,虽為共许,而因喻唯用自许之法。他者,亦宗之前陈后陈,虽為共许,而因喻用他许之法。
因明入正理论疏瑞源记五,引天台清干之说,谓:
共叁量者,叁宗皆是共法。且共之自者,大乘对声显,立声无常自许所作性故,同喻如化身,异喻如法身。第二共之他者,声论对大乘立声常,无质碍故,同喻如汝法身,异喻如汝化身。第叁共之共者,如论所说(即共不定)。
以此可见其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