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伎乐。妓為女乐,伎為伎巧。以妓為正,又曰吴乐。雅乐之一种。
叁德指归二曰:
妓乐者,女乐曰妓,字应从女,从人者非。
探玄记十二曰:
妓乐等,治忧恼障。
法华经序品曰:
香华妓乐,常以供养。
宗渊之妙法莲华经考异上曰:
妓行本作技。药本、宋藏本、明藏本、并作伎。慈音云:技,艺也。伎,立也。弘决云:伎字应从女,谓女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