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足戒

[ jù zú jiè ]
类别 [ 术语 ]

為比丘,比丘尼当受之戒,别解脱戒中之至极也。比丘為二百五十戒,比丘尼為五百戒(实為叁百四十八戒),比丘之二百五十戒,為四波罗夷,十叁僧残,二不定,叁十捨堕,九十波逸提,四提舍尼,百眾学,七灭諍。比丘尼之叁百四十八戒,為八波罗夷,十七僧残,叁十捨堕,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八提舍尼,百眾学,七灭諍。戒之总数,诸律不同。宜视后世之作為,然要严守佛陀制戒之意,专心保持比丘之面目,今对比四分,五分,南传。则波逸提以下之细目,有如图之相违。观此可知戒之数目,指大数也。今所以名為具足者,非依已上之戒数。戒数惟标榜其紧要者,使由此於一切之境界离罪之意,故谓為具足戒。故若自数上言具足,则不得不言為无量。不依具足之戒数者,於药师经,智度论等谓比丘尼戒為五百而知之也。

行事钞中之一曰:

问:律中僧列二百五十戒,戒本具之。尼则五百,此言虚实?答:两列定数,约指為言。故诸部通言,不必依数。论其戒体,唯一无作。约境明相,乃量尘沙。且指二百五十,以為持犯蹊径耳。律中尼有叁百四十八戒,可得指此而為所防。今准智论云:尼受戒法,略则五百,广说八万。僧则略有二百五十,广亦同尼律仪。

八宗纲要曰:

受具戒时,并得如此无量无边等戒,量等虚空,境徧法界,莫不圆足,故名具足戒。

浏览 337 / 《佛学大辞典》 / 2024年11月26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