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蕴之总名也。受想行识之四蕴為名,色蕴之一為色,受等之四蕴,皆心识之法,而无形体之可见,但以名而知之,故云名。色蕴之一,為极微所成有质碍之物体,故谓為色。色者质碍之义,十二因缘中人在母胎,渐渐生长,五蕴完具,谓之名色支。
大乘义章四曰:
言名色者,心从詮目,故号為名。身形质碍,称之為色。良以心法冥漠难彰,非詮不辨,故从詮目说以為名。
法界次第上曰:
心但有字故曰名也,有形质碍之法谓之為色。
法华玄义一曰:
心如幻炎,但有名字。
俱舍论十,有四释。其第叁释曰:
随名显故。
同光记八曰:
随名显故者第叁解,无色四蕴相隐难知,随名显故,标名称故。婆沙云:有说色法尘显,即说為色。非色微隐,申名显故,说之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