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曰梵坛,对於强獷之比丘,一切之七眾,不与之往来谈话也。
行事钞上二之二曰:
言默摈者,五分云:梵坛法者,一切七眾不来往交言。
同资持记曰:
梵坛者。有云:梵王宫前立一坛,天眾不如法者,令立坛上,餘天不与往来交言。五分因阐陀恼僧,故用此治。
维摩经略疏一曰:
彼梵天治罪法,别立一坛,其犯法者令入此坛,诸梵不得共语。
梵网经法藏疏六曰:
梵坛者此翻為灭摈,良以非理违犯,不受调伏,故以此治之。
参照梵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