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逆罪之一。此有二种:一破法轮僧,如提婆达多立五种之邪法,与佛之法轮对立,以分离听闻佛之法轮之僧眾也。二破羯磨僧,於同一界内作别种之羯磨(作法),而破羯磨僧之和合也。此中前者其罪最重,止於佛在世(佛灭后无转法轮故)。次者其罪轻,通於在世灭后。
资持记上叁之一曰:
破法轮者,立邪五法,尽形乞食、纳衣、树下、不食酥盐及鱼肉(五种之邪法也)。破如来四依八正,犯上品兰。破羯磨者,一界两眾俱时作法,犯中品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