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经多用此叁名,同一空理之异名也。谓但以观有浅深,而分叁名也。
智度论叁十二曰:
如、法性、实际是叁事,為一為异,若一如何说叁?若叁今应当合别?答曰:是叁皆是诸法实相异名。
註维摩经二曰:
肇曰:如、法性、实际,此叁空同一实耳。但用观有浅深,故别立叁名。始见法实,如远见树,知定是树,名為如。见法转深,如近见树,知定是何木,名為法性。穷尽法实,如尽知树根茎枝叶之数,名為实际。此叁未始非树,因见為异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