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不坚法

[ sān bù jiān fǎ ]
类别 [ 名数 ]

一、身不坚,父母所生之身,為四大假合而成,生灭无常,不可久存也。二、命不坚,人所受之寿命虽长短不齐,而同為梦幻之体,倏忽无常,不可久存也。叁、财不坚,一切世间之财物,体非坚固,集散无常不可久存也。出本事经七。

浏览 245 / 《佛学大辞典》 / 2024年11月2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