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从父母从夫从子,谓之叁从。
四十华严经二十八曰:
处女居家从父母,笲年嫡事又从夫,夫亡从子护嫌疑。
贤愚经叁,智度论九十九亦同。超日明叁昧经下曰:
女有叁事隔五事碍。何谓叁?少制父母;出嫁制夫不得自由;长大难子,是谓叁。
法句譬喻经二曰:
我等稟形生為女人,从少至老為叁事所监不得自由。
因而胜鬘经宝窟上本谓之五碍叁监。案叁从之说,儒书亦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