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经之说。叁覆者,正五九月各月之一日,四天王之善神覆奏人中善恶於天王,而校格是非。八校者,岁之八王日。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也。於此日復覆奏而校格之。
嘉祥之无量寿经疏曰:
一切眾生皆有二神:一名同生,二名同名。同生女在右肩上书其作恶,同名男在左肩上书其作善。四天善神一月六反录其名籍奏上天王,地狱亦然。一月六斋,一岁叁覆,一载八校,便不差错。
(五戒经载於偽经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