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破凡情实我实法之执於般若经明叁种之假,名叁波罗摄提Prajña
ti,又名叁摄提,叁假施设。
智度论四十一曰:
经曰:菩萨摩訶萨行般若波罗蜜。名假设。受假施设。法假施设。如是应当学。
一法假,法者,色心等各自之法,此法自性本来虚假不实,故名法假。诸法因缘生,无实性,故是自性假也。二受假,受者总法含受别法而成一体也。如含受四大而成草木,揽五蕴而成眾生。即揽别為总,名曰受假。是积聚假也。叁名假,一切诸法之名也。名者由法依想而假施设者,故名名假。此叁假依观入破遣之次第,则先破名假,次破受假,后破法假,而到法之实相。法之实相者,即诸空也。旧译仁王经观空品曰:
世諦故叁假故,名见眾生。
同天台疏曰:
叁假者,谓法假,受假,名假也。
又成实论假名相品说叁假:一因成假,一切之有為法必以因缘而生,是名因成假,即前之法假也。二相续假,有為法前后相续而存在,是名相续假,如蕴体相续而成人之一期。叁相待假,如待短而有长,待苦而有乐,是名相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