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摄僧界,二摄衣界,叁摄食界。摄僧界中又有叁种:一、大界,一伽蓝地之外界為小极限,广者至十里乃至百里。佛使结此大界者,欲令為说戒等僧事时,一聚之僧尽和集,无一人乖隔故也。凡僧事之法,一界中,有一人不和集者,则其事不成就。夫无结界之法,阎浮提界僧眾,不尽和集,不得举僧事,是何可者?以是佛陀方便,使於随处结搆僧界,使同一界内之僧,得举和集之实,以作僧事。此所以结摄僧大界也。
资持记上二之一曰:
僧界者,摄人以同处,令无别眾罪。
二、戒场,僧中有要数四人乃至要二十人之法事,為恐僧疲极,佛听结之。戒场极小者,可容二十一人。叁、小界,是亦恐困难事废法事而听结之,其界随临时僧之坐起而大小随之。世所谓结界地者,指此中之第一大界也。第二摄衣界。為令比丘离叁衣之结界也,於此摄衣界内假令离叁衣经宿,亦免离宿罪。资持记上二之一曰:
衣界者,摄衣属人,令无离宿罪。
第叁摄食界。结界食物贮藏所,隔离比丘之住处,使比丘不犯宿食之罪者。资持记曰:
食界者,摄食以障僧,令无宿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