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烦恼魔,贪等烦恼,能恼害身心,故名魔。二,阴魔,又云五眾魔,新译云蕴魔,色等五阴,能生种种之苦恼,故名魔。叁,死魔,死能断人之命根,故名魔。四,他化自在天子魔,新译云自在天魔,欲界第六天(即他化自在天)之魔王,能害人之善事,故名魔。此中第四為魔之本法,他叁魔皆类从而称魔也。见智度论五,义林章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