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之喻法,分喻依喻体之二义,欲喻之义理為喻体,其喻体之所依為喻依,例如瓶為喻依,瓶上所作无常之义為喻体。喻法所取者為喻体,而非為喻依也。
因明大疏上曰:
瓶等喻依。
又曰:
如空等,此举喻依以彰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