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圣点记

[ zhòng shèng diǎn jì ]
类别 [ 术语 ]

持善见律毘婆沙之师资相传也。佛入灭以来每岁安居竟记一点,故名眾圣点记。

出叁藏记十一善见律毘婆沙记曰:

仰惟佛世尊泥洹已来年载,至七月十五日受岁竟,於眾前谨下一点,年年如此。感慕心悲,不觉流泪。

歷代叁宝记十一曰:

外国沙门僧伽跋陀罗,齐言僧贤(善见律译者),师资相传云:佛涅槃后,优波离既结集律藏讫,即於其年七月十五日受自恣竟,以香华供养律藏,便下一点置律藏前,年年如是。优波离欲涅槃持付弟子陀写俱,陀写俱欲涅槃付弟子须俱。(中略)如是师师相付至今叁藏法师,叁藏法师将律藏至广州,舶反还去,以律藏付弟子僧伽跋陀罗,罗以永明六年共沙门僧猗於广州竹林寺译出此善见毘婆沙。因共安居。以永明七年庚午岁七月半夜受自恣竟。如前师法,以香华供养律藏讫,即下一点。当其年计得九百七十五点,点是一年。赵伯休,梁大同元年,於庐山值苦行律师弘度,得此佛涅槃后眾圣点记,年月讫齐永明七年。伯休语弘度曰:自永明七年以后云何不復见点?弘渡答云:自此已前皆是得道圣人手自下点,贫道凡夫止可奉持顶戴而已,不敢輒点。伯休因此旧点下推至梁大同九年癸亥岁,合得一千二十八年。房(叁藏记之着者)依伯休所推,从大同九年至今开皇十七年丁已岁,合得一千八十二年。若然则是如来灭度始出千年,去圣尚邇,深可庆欢。

依此记则周敬王叁十五年,西歷纪元前四百八十五年,是佛入灭之年也。

浏览 222 / 《佛学大辞典》 / 2024年11月2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