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受

[ bǐ shòu ]
类别 [ 杂语 ]

於译场受译主之言,笔之以汉言也。

事物纪原七曰:

宋朝会要曰:太平兴国七年六月,译经院成。译经詔梵学僧笔受缀文,七月詔左右街义学僧详定,十二月选梵学沙门一人為笔受,义学沙门十人為证义。其后以惟净為梵学笔受,自此始也。谈苑曰:译经常以梵僧,后令惟净同译经。梵学笔受二人,译经缀文二人,证义八人。唐世翻译有笔受官,以朝臣為之,佛陀多罗之译圆觉经也。房融為笔受是矣,宋朝太宗始用梵觉僧也。

浏览 150 / 《佛学大辞典》 / 2024年11月17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