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二分

[ shí èr fēn ]
出处 < 出摄大乘论释 >

论云:于六识中,一分成相,一分成见,故名识二分。

一、相分,谓于眼等六识,各各变异,成色等种种诸相,是名相分。(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

二、见分,谓眼等六识,各能了别诸尘境界,是名见分。

浏览 445 / 《三藏法数》 / 2024年09月23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