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千之威仪,為小乘比丘之事。大乘之菩萨,有八万之威仪。按八万為八万四千之略,是亦示数之多量。然作法数者说云。叁千威仪,配身口七支而成二万一千,约之於贪瞋痴之叁毒与叁毒等分而成八万四千。见大藏法数六十八。
法界次第下之上曰:
叁千威仪,八万律行。
撰择集曰:
不犯威仪有二:一大乘谓有八万,二小乘谓有叁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