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种(一)金光明经所说。一理法身,本觉之理性,诸佛眾生所具,同一如如之理也。但在眾生,為无明隐没,在诸佛為始觉之智显现者,名之為理法身。二智法身,始觉究竟如如之智也。始觉之智究满,与本觉之理契合者,名之曰智法身。
金光明经曰:
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
(如如者平等之义)。(二)菩萨瓔珞经所说。一果极法身,即法性法身也。二应化法身,即方便法身也。瓔珞经下曰:
有二法身:一果极法身,二应化法身。其应化法身如影随形,以果身常故应身亦常。
(叁)瓔珞经所说。一自性法身,即前之真身也。二应化法身,即前之应身也,以应化而名法身者,全揽法身為应化也。是依理事不二之大乘实相。瓔珞经上曰:
从初地至后一地,有果报神变二种法身:一法性身,二应化法身。
(四)曇鸞所立。一法性法身,证得法性理体之佛之真身也,摄於叁身中之法身报身中。二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示现眾生化益方便之佛之应化身也。此二法身即真应之二身,法性生身之二身也。论註下曰:
诸佛菩萨有二种法身:一者法性法身,二者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此二法身异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
(五)元照所立。一理法身,如来所证之真理也。二事法身,戒定慧等五分之功德法也,是大小二乘相对之二法身也。资持记上一之叁曰:
法身亦二:一理法身,即所证理显。二事法身,即五分德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