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烦恼

[ èr fán nǎo ]
类别 [ 名数 ]

一,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之六大烦恼,為一切诸烦恼生起之本,故名為根本烦恼。二,随烦恼,忿恨覆等二十之烦恼,以前之根本烦恼為体,或為由此流出者,故名為随烦恼。是唯识之法相也。见唯识论六,百法问答钞二。

又一,分别起烦恼,依邪师邪教邪思惟之缘而起之我见边见等理惑,谓之分别起烦恼。於见道一时断之。二,俱生起烦恼,依无始以来之熏习力,与自身俱生之贪瞋等事惑,谓為俱生起之烦恼。入於修道,渐渐断之。见百法问答钞四。

又(名数)一,大烦恼地法,无明,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举之六惑。常与一切之染心相应,故名之為大烦恼地法。二,小烦恼地法,忿,覆,慳等之十惑,唯為俱生迷事之惑,故唯為修道断,不通於见道断,又唯起於意识,不通於餘识,又十惑各别而起,无俱起者,故名之為小烦恼地法。是俱舍之法相也。见俱舍论随眠品。

又一,数行烦恼,如贪欲瞋恚,不断而起之烦恼也。二,猛利烦恼,如因果拨无之邪见,上品之烦恼也。见俱舍论十七。

浏览 253 / 《佛学大辞典》 / 2025年04月20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