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障

[ èr zhàng ]
类别 [ 名数 ]

烦恼障,智障也。新译為烦恼障,所知障。贪瞋痴等诸惑,各有二用:一者发业润生而缚有情,使在叁界五趣之生死中。由此而障涅槃寂静之理,名為烦恼障。扰恼有情之身心,故名烦恼,烦恼能障涅槃,故名障。此烦恼障由我执而生。二者一切贪瞋痴等诸惑,為愚痴迷闇,不能了知诸法之事相及实性(真如),盖其用能障可以了知事相实性之菩提妙智也。名障此妙智之愚痴迷闇,名為智障,亦名為知障,障碍所知之境而不使现,故云所知障。障碍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故云智障。此所智障由法执而生。此二障,一体二用,事物之用迷於和合之事边者,名烦恼障。事物之体迷於如幻之理边者,名所知障。小乘谓此為染污无知,不染污无知,胜鬘经於五住地中分别之,以见等四住地為所知障(註),以第五无明住地為智障。二乘但断烦恼障,而证涅槃,菩萨兼断所知障,亦不得菩提,此二障有宽狭。烦恼障所在处必有所知障。而所知障所在处,烦恼障未必随之。盖烦恼障局於不善与有覆无记,而所知障亦通於无覆无记。且烦恼障粗显而易知,故示其头数,如十惑乃至一百二十八等是也。所知障行相难知,且随所知之法,而其数无数,故经论中不示其头数。

唯识论九曰:

烦恼障者,谓执徧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等流诸随烦恼,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所知障者,谓执徧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而為上首,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覆所知境无颠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又一烦恼障,即同上。二解脱障,解脱者灭尽定之异名也,灭尽定者心念都灭,离一切之障碍,是名解脱,即八解脱中之第八解脱是也。因而障圣者入灭尽定者之法,谓之解脱障。其法即不染污无知之一种也,利根之不还及阿罗汉,以离其解脱障,而得入於灭尽定也。俱舍论二十五曰:

谓唯依慧离烦恼障者,立慧解脱。依兼得定离解脱障者,立俱解脱。

又一、理障,邪见等之理惑障正知见也。二、事障,贪等之事惑相续生死而障涅槃也。圆觉经曰:

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碍正知见。二者事障,相续生死。

(CBETA註:此句疑為「以见等四住地為烦恼障

。)

浏览 297 / 《佛学大辞典》 / 2024年11月2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