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字,悉曇章為生字之根本,而文字不具足者。二、满字,餘章之文字语法具足者。
又(杂语)僧之实名,以二字為古实,故僧名谓之二字。师弟之契,书实名奉师,谓之呈二字。又称他人之实名。敬其人,则分二字曰上某字下某字而呼之。
后拾遗往生传曰:
须以今生结缘之力,必為当来引导之因,今欲得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