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报应叁身

[ fǎ bào yìng sān shēn ]
类别 [ 术语 ]

台家所立之叁身也。法报应之名,法华论取之,是开真合应之叁身也。开真者,法与自受用及报之二。合应者,应中合他受用与报之胜应也。一、法身,中道之理体也,本有之叁千也。二、报身,报因行功德而显佛之实智也。二分之,自受内证法乐之身,名為自受用报身。对於初地已上菩萨应现之报身。名為他受用报身。此与应中之胜应身,同体异名。叁、应身,又曰应化身。自理智不二之妙体,為化度眾生应现种种之身也。亦二分之。对於初地菩萨应现者。名為胜应身。即上之他受用报身也。应现於地前凡夫及二乘者。名為劣应身。释迦如来之丈六身是也。此叁身中法身如来名為毘卢舍那。译言徧一切处。报身如来名為卢舍那。译言净满。又译曰光明徧照。应身如来名為释迦文。译言度沃燋。此叁名為但就佛身分别者,故应化身单為释迦文度沃燋。然汎别应化身。则固於此中摄尽诸趣随类之身也。若以此叁身配於彼宗所立之四土。则法身处於寂光土。报身处於实报土,胜应身处於方便土。劣应身处於同居土。

法华论曰:

一者示现应佛菩提故,随所应见而為示现。二者示现报佛菩提,十地行满足得常涅槃证故。叁者示现法佛菩提,谓如来藏性常涅槃常恒清凉不变等义。

天台光明玄曰:

法报应是為叁,叁种法聚故名身。所谓理法聚名法身,智法聚名报身,功德法聚名应身。

止观六曰:

就境為法身,就智為报身,起用為应身。

文句九曰:

法身如来名毘卢舍那,此翻徧一切处。报身如来名庐舍那,此翻净满。应身如来名释迦文,此翻度沃燋。

辅行一之一曰:

从体,叁身相即无暂离时,既许法身徧一切处,报应未尝离於法身,况法身处二身常在,故知叁身徧於诸法,何独法身乎?

又密教立法报应之叁身。日本弘法之叁昧耶戒仪曰:

归依无上二身诸佛。

同资秉记曰:

约於密教之两部曼荼罗则各有横竪之叁身。其胎藏中胎是法身;与第一重之内眷属第二重之大眷属合,是报身;第叁重是应身;此是竪也。上之诸身,各具叁身,是横也。其金刚依礼懺文等,於五佛之中,中东合,是法身;南西合,是报身;北方是应身;此竪也,横之义如前。

浏览 177 / 《佛学大辞典》 / 2024年11月2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