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身说法

[ fǎ shēn shuō f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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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说法者,密教之常谈也。在於显教,以法身无说,报化有说為通途,唯台家之圆教,独云法身有说。

言法身如来具一切之德,何使无说法之义?净名疏曰:

法身无缘冥资,一切无说而说,即是法身说法。

四明教行录四曰:

当知剎剎尘尘,俱说俱听。说听同时,妙哉此境,不可以言想求,不可以凡情测。是大总相法门,寂而常照,法身冥资之境也。

是常寂光土究竟法身之说法也。金刚般若论上曰:

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

是即言法身说法,而应化為非说法者。但祖释中往往有云:

法定不说,报通二义,应化定说。

者,乃叁身分别一往之释也。知圆教之叁身,元為一体,则分别之,譬之一往,了然矣(此论旨与寂光有相同)。

又,密教以法身说法為一宗之眉目,因之而显密分教,佛有叁身,法身為佛之真身,报应二身為為他现身,显教為应眾生机缘之随他意法,故為他现之报应二身说之,密教為诸佛内证之法,故法身自说之。显教以法身為真如法性之理体。谓為寂灭无相,固不应有说法之义,而密宗之极意,具六大四曼叁密之诸法,性相常尔,人法不二(台家圆教之性具也),则何妨法身自说。

但此有自证说法与加持说法之两说。其自证说之义,谓密教非投於他机之随他意教门,故自性身自说,盖自性身之前,不见迷悟之差异,十界悉為住於自性之位,胎藏四重之曼荼罗,即显十界之自性者也,此时谁為能化,谁為所化,只以各演自内证之法门為说法。故以疏主大日经教主成就之句,為本地法身。又宗家处处之释,或释為法身,或判為自性身,又经说各说叁密,说自受法乐说,皆示非授他之教门也。

若加持身说法,则是授於加持世界眾生之义,為随他意之一分,夫法身说法之特色。但经疏中有加持说法之文者,皆為加持世界之加持身说法,非言自证会之加持身也。其加持说者,谓疏之一部始终之大旨於自证之位无说法,视為加持身出而说法,大日如来若住自证位时,眾生不蒙益,故住於加持叁昧而说今经,神变加持经之题号可以显此义。且疏一释本经大日法身之住处,设譬曰:

譬如国王,若有政令,必先出居外朝制断刑赏。

是正显出於加持门之义也。若為自证极位之说法,则可以翠张之君譬之,何必谓出於外朝乎?又不可以此文而谓為加持世界,盖以是正為本经所说住处之释也。

又疏二十曰:

次即入中恶字是方便也,此是毘卢遮那佛本地之身花臺之体,超八叶绝方处,非有心之境界,唯佛与佛乃能知之。為念本誓开示大悲藏,普列眾生入佛慧故。復以加持神力普现身口意,徧满生死中,当知此即是方便也。若离方便,如来本地尚不可说,何况示人乎?不可為诸上首等菩萨说,何况流入生死中乎?

抑自性身之上,有自证化他之二分,以化他之边,名為加持身,住於加持叁昧而说今经,自证会无因人实行之机勿论,只為使住於法性之大悲之用,被於未来之机,故住於自证会中加持身,為利他之说也。但有利他随宜之说,则密教之法身说法,对於显教之化应说法将无差异,以内证与随宜為显密之差异者,是约於所说之法而言,非约於能说之言,显之法门,一向為机情而设,更非佛之内证,故云随宜,密教全说自内证之法门授於机,故云内证。虽指其教主谓為本地法身,而其加持身不改自性,故以加持身谓為本地法身,是亦显密对辨之意也。显之神变应用,為随染业幻之所作,故改自性,今之加持身,非机情之所变,直為自性本身上加持之用,不改自性,故谓為本地法身等也。

以上两说,為真言一家之大问题,新古二义之别,即在於此。

浏览 127 / 《佛学大辞典》 / 2024年11月26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