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贞观中终南山道宣,作戒疏业疏行事钞,弘四分律,流转逾四百岁,释义近十家。於中宋嘉祐年中杭之大昭庆寺允湛律师,作会正记十二卷,释南山之行事钞,独尽於理。其后灵芝之元照律师,继承其宗,且以法华显圆意,作资持记。见释氏稽古略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