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相,二别相,叁同相,四异相,五成相,六坏相也。就凡夫所见之事相上言之,事相各各隔碍,不具六相,若就圣眼所见之诸法体性言之,则於一一事相中,见此六相圆融,以六相圆融之故,诸法即一真法界无尽缘起也。所谓法华之一真法界无尽者,依此六相之圆融而证之。是出於华严经初地十大愿中第四愿之文,华严宗第二祖至相大师所发明,一家之大法门也。
晋经二十叁曰:
诸地所净生诸助道法,总相别相,有相无相,有成有坏。
唐经叁十四曰:
愿一切菩萨行,广大无量摄诸波罗蜜,净治诸地。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所有菩萨行,皆如实说。
十地论一曰:
一切诸说十句中皆有六种差别相门,此言说解释应知除事,事者谓阴界入等。六种相者,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法相。
探玄记九曰:
除事者谓阴界入等者,此辨定其义,谓约道理说融通,非是阴等事相中辨故除简之。
大乘义章叁曰:
阴界入等使此相望事别隔碍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摄事相以从体义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六相门也。(中略)此六乃是大乘之渊纲,圆通之妙门。
华严传叁(至相传)曰:
后遇异僧来谓曰:汝欲得解一乘之义,其十地中六相之义慎而勿轻,可一两月间摄静思之,当自知耳。言讫忽然不现,儼惊惕良久。因则陶研不盈累朔,于焉大啟。
一总相者,一含多德,如人身具眼耳等之诸根而成一体。二别相者,多德各各而非一,如身体虽為一,而眼耳等之诸根各各不同。此二相為一身与诸根相对之平等差别二门也。叁同相者,多德不乖角,具各各成一总之义,如眼等诸根具各各成一身之义,而非他物。四异相者,多义相望,各异形类也。如眼等之相貌各异。此二相,诸根互相望,而辨平等差别之二义也。五成相者,多义正缘起而成一总也,如诸根缘起而成一身。六坏相者,多义各住自法而不移动也,如诸根住自位而各自為用,此二相依同异之二相而辨总别二相之果,平等差别二门也。大乘义章叁曰:
考实论之,说前四门,辨义应足,為约同异,成前二门,故有六也。
又此六相,依体相用之叁大,分平等差别之二门也。颂曰:
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是别相。多同成於总,各体别异显於同。一多缘起理妙成,坏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识,以此方便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