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者体上之名称,义者体上之义理。如言诸行无常,诸行為名,无常為义。又呼召之名目,谓之名,為名所显之法体谓之义,依此义则名义者,与所谓名体或名法同。然就其名与义言之,有名即於义者,有不即者,名即於义,如呼火而出热,诸佛之名号及陀罗尼是也,此云真言。名不即於义,如火之名无热之用,世间一切之名字是也,此云假名。
智度论二十五曰:
问曰:义之与名為合耶為离耶?若合名,说火时应烧口。若离,说火时水应来。答曰:亦不合,亦不离。古人假為立名,以名诸法。后人因此名字识是事,如是各各有名字。
肇论曰:
名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