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者领纳外境也。境有顺违俱非之叁,故受有苦乐捨之叁:一、苦受,领纳违情之境而起苦恼之感者。二、乐受,领纳顺情之境而起适恒之感者。叁、不苦不乐受,又曰捨受,领纳不适不顺之境而苦乐之感共捨离者。
俱舍论一曰:
受蕴,谓叁领纳随触,即乐及苦,不苦不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