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所立观心之法规,有叁种:一、託事观,又名歷事观,事相一一入於心而於实理成观也。如观王舍城為心王,观万二千声闻於十二入各具千如而為万二千。
文句一曰:
一一句入心成观,故云观与经合。
辅行二曰:
槃特扫帚。支佛华飞。并是託事具理之明文也。
四释中之观心释是也。二、附法观,佛所说之四諦十二因缘等法门入於心而观实理也。是亦如前不别限定能观之智与所观之境。释籤一曰:
观心者,随闻一句,摄事成理,不待观境,方名修观。
叁、约行观,又名从行观,直达观。一念之心,定為所观之境,於其心性观為即空即假即中也。就之而立十乘,是為异於前二而专於观行者,故又名从行或约行。配此叁种於叁大部,则文句者託事观也,玄义者附法观也,止观者约行观也。止观义例下曰:
夫叁观义唯叁种:一者从行,唯於万境观於一心。万境虽殊,妙观理等,如观阴等,即其意也。二约法相,如约四諦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為圆观,叁託事相,如王舍耆闍,名从事立,借事為观,以导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