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欲取,於色声香味等五尘之境,贪欲取着也。二见取,於五蕴之法妄计取着我见边见等也。叁戒取,如外道之狗戒牛戒,取着修行非理之戒禁也。四我语取,我语者发自我见我慢等我见之所说法,取着於此我见我慢谓之我语取。见佛性论。俱舍论摄百八之烦恼為四取:一欲取,欲界之钝使也,四諦修道五部各有贪瞋痴慢无明之五者,合為二十。四諦各有一疑,合前為二十四。再加十缠,為叁十四物。是名欲取。二见取,叁界各有十二见,苦諦下有身等五见,集灭二諦下各有邪见见取二者,合前為九,道諦下有邪见,见取,戒禁取叁者,即為十二见。叁界合為叁十六见。此中除叁界二戒禁取见(即苦諦下与道諦下之二者)之六见,其餘叁十见,名為见取。叁戒禁取,即前之六见也,又名惑取。四我语取,上二界之钝使也。色界五部下各有贪慢无明叁者,叁五為十五。四諦下各有一疑,与前成為十九,无色界亦同之,合為叁十六。是名我语取。我语者,身我之语也。上界之烦恼,不取於外境,缘身我就身我之语而起烦恼也。此四者总名為取者。以此烦恼能取执内外之法故也。
俱舍论二十曰:
能取所有,故立取名。
又曰:
能為依执,故名取。
又胜鬘经以四住地之惑為四取。百论疏四末曰:
胜鬘经以四住地為四取,故云有漏业為因,四取為缘,生叁界内。
又婆沙论以驰求四方名為四取。百论疏四末曰:
四取者,婆沙云:四方驰求名為四取。
梵Catur-
rāmar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