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之生,亲与强力者為因,疏添弱力者為缘。例如种子為因,雨露农夫等為缘。此因缘和合而生米。
大乘入楞伽经二曰:
一切法因缘生。
楞严经二曰:
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
长水之楞严经疏一之上曰:
佛教因缘為宗,以佛圣教自浅至深,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
维摩经佛国品註:
什曰:力强為因,力弱為缘。肇曰:前后相生因也,现相助成缘也。诸法要因缘相假,然后成立。
止观五下曰:
招果為因,缘名缘由。
辅行一之叁曰:
亲生為因,疏助為缘。
又梵语尼陀那之译意。十二部经之一。又云缘起。参照尼陀那条。
又四缘之一。因即缘之意。此非因与缘各别而论,亲因即名為缘。俱舍论七,谓:
因缘者,五因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