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释迦如来為爱法梵志(或作乐法菩萨)时,请剥身皮而乾之,以书佛所说之一偈。求法精勤之极也。
智度论十六曰:
如爱法梵志,十二岁徧阎浮提求知圣法而不能得。时世无佛,佛法亦尽,有一婆罗门言:我有圣法一偈,若实爱法当以与汝。答言:实爱法。婆罗门言:若实爱法当以汝皮為纸以身骨為笔以血书之,当以与汝。即如其言。破骨剥皮以血书偈:如法应修行,非法不可受,今世及后世,行法者安稳。
同四十九曰:
如释迦文佛本為菩萨时,名曰乐法。时世无佛,不闻善语,四方求法,精勤不懈,了不能得。尔时魔变作波罗门,而语之言:我有佛所说一偈,汝能以皮為纸,以骨為笔,以血為墨,书写此偈,当以与汝。乐法即时自念。我世世丧身无数,不得此利。即自剥皮,曝之令乾,欲书其偈,魔即灭身。是时佛知其至心,即从下方涌出,為说深法,即得无生法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