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所明之空理,有二种:一者体空,二者拆空,如分拆人而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分拆色而至於极微,分拆心而至於一念,分拆之结果,始观空,谓之拆空,是一切小乘教之空理也。体空者,无须分拆之,真押法之体而观如幻如梦是空,存体随显之空理也。如金刚经,如梦幻泡影,如露...
译曰极微。见[阿拏]条。
色体之极少為极微,七倍极微,為微尘。七倍微尘,為金尘。金尘者,得游履金中之间隙也。俱舍论十二曰:「七极微為一微量,积微至七為一金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