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昔者菩萨为大国王,理民以正,心无偏颇,然不游观。国相启曰:“愿一出游。”王曰:“大善!”明日即出。人民悦豫,普得其所,睹国富姓居舍妙雅,瓦以金银,服饰光道,曰:“吾国丰哉!”心甚欣豫。还宫忆之,曰:“斯诸理家,何益于国乎?”敕录其财为军储矣。
有一理家,其私财有三千万,以疏现王。王怒曰:“何敢面欺乎?”对曰:“少来治生,凡有私财宅中之宝,五家之分,非吾有也。”曰:“何谓私财?”对曰:“心念佛业,口宣佛教,身行佛事,捐五家分兴佛宗庙,敬事贤众供其衣食,慈养蜎飞蠕动蚑行之类;心所不安不以加之,斯之福德随我所之,犹影随形,所谓私财也。五家分者:一水,二火,三贼,四官,五为命尽。身逮家宝捐之于世,已当独逝,殃福之门未知所之,睹世如幻,故不敢有之也。计五家分可有十亿,斯为祸之窠薮,常恐危己,岂敢有之也。愿士众辇之,以除吾忧。”
王曰:“诚哉斯言也。”即遣之去。退入斋房,靖心精思,即醒寤曰:“身尚不保,岂况国土妻子众诸,可得久长乎?”即撰录佛经诵文释义,心垢照除,进贞臣纳忠谏大赦其国,还民宝,序群僚,议宽正。谓群臣曰:“夫不睹佛经妙义重戒者,其为聋盲矣!彼理家富,唯我贫矣!”即敕国界散出财宝,赈给贫困恣民所欲,立佛庙寺悬缯烧香,饭诸沙门,身自六斋。如斯三年,四境宁靖,盗贼都息,五谷熟成,民无饥寒。王后寿终,即上生第二天。”
佛告诸沙门:“时王者,吾身是。理家者,秋鹭子是。劝王观国者,阿难是。菩萨慈惠度无极行布施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