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告族姓子。如来至真。有四无畏谛住勇猛所作业者。吾为至真平等之觉。自了如此。诸天世人沙门梵志魔王释梵。不能障塞如来之法。言不晓了。成最正觉未之有也。何故如来名等正觉。了一切法悉为平等无有偏党。其凡夫法及与佛法。则悉平等故成正觉。其所学法及不学法缘觉之法。与菩萨法。至诸佛法悉亦等之。故曰正觉。其计世俗及于度世。有罪无罪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有数无数。此二诸法亦悉等之。故成正觉。彼何故等以空故等。故曰为等。诸见自然以无想等。想自然故。以无愿等。三界自然故。以无想等。所想自然故。以无行等。行自然故。以无起等。所起自然故。以无依等。所依自然故。能如审等。三世自然故。以慧等。无明恩爱自然之故。以泥洹等。生死自然故。又族姓子。如来至真。于一切法如是平等。故成正觉。是故名曰平等正觉。如其如来晓了诸法成最正觉。如是建立住于大哀。便为众生。若干方便种种因缘。各为如应而分别说。则归命法因法而生。寻时灭尽苦恼之源。其此非师自称为师。不尊称尊。未成正觉自谓正觉。是故如来于此俦类独无所畏。超绝无侣而无伦匹。是为如来十一之业。佛于是颂曰。
于诸法平等 由已成正觉
是故平等觉 如来而普现
其凡夫之法 佛法则亦等
所学不学法 及诸缘觉乘
诸有世俗法 及与度世法
诸善不善行 泥洹一等类
解空及无相 弃捐于诸愿
无生无所行 等见于此事
等明如是业 所说亦如兹
因此度众生 是为大仙法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自知诸漏已尽。彼诸天人天上世间。无能讥谤如来至真敢言诸漏不尽者。所谓如来诸漏尽者。如来已脱爱欲之源。心解诸欲无所挂碍。又佛心者已度诸漏。蠲除一切尘劳之行无所挂碍。是故名曰如来至真。诸漏已尽故显现世。以贤圣慧第一真谛。无敢当前能遮蔽法雨。当令除灭秽修之行使其造证。以故曰尽。无有不尽。未曾生尽。以此名为尽。如来所尽。谓真谛者无所复尽。已无所尽此则无为。其已无为彼则无受。无在不在。此无处所。是谓兴立。成诸如来住无所生。是诸法住如法界住。此为应慧。如是应者。则无所应亦不灭度亦无所成。如是像法则不可得。诸漏形色亦不除漏。如来大哀住权方便。皆为众生而演经典使除诸漏。是为如来十二之业。佛于是颂曰。
最胜已尽诸漏欲 未曾复有贪挂碍
人尊皆脱诸生死 已断瑕秽无有余
安住皆弃诸无明 未曾可得愚痴冥
人中师子诸余见 是故无碍无欲尘
安住所说随其时 皆尽诸漏无死生
究察诸法无所有 岂能使尽复令长
其所尽者无伴党 若已尽者假名尽
其有尽者二有为 计彼又无于三相
住于此界无取作 佛以圣慧度彼岸
晓了是以应说法 是为安住十二法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悉了蔽碍尘欲诸挂惑法而无挂碍。天上世间诸天人民。无能堪任毁于如来言不应法。于彼何谓废退于法。又有一事令法废退。何言毁于如来为不为一。谓心愦乱不能专精。复有二法。一曰不惭。二曰无愧。复有三法。一曰身行恶行。二曰口出粗辞。三曰意念毒害。复有四法。二行于四至不可至。一曰𢤱悷。二曰瞋恚。三曰触忌。四曰愚痴。复有五法。一曰杀生。二曰盗窃。三曰贪淫。四曰妄言。五曰醉酒。复有六法。一曰无恭恪心。二曰秘惜经典。三曰轻毁禁戒。四曰不随定意。五曰不怀法念。六曰憍慢法师。复有七法。一曰自大。二曰甚慢。三曰重慢。四曰是我。五曰邪慢。六曰过诸贡高。七曰无能及我。复有八法。一曰邪见。二曰邪念。三曰邪言。四曰邪业。五曰邪活。六曰邪便。七曰邪意。八曰邪定。复有九法。谓九害恼。一曰我所敬者而轻蔑之。二曰今现轻蔑。三曰将来党侵。四曰我所憎者而敬爱之。五曰今现钦敬。六曰将来钦敬。七曰曾侵毁我。八曰今现侵我。九曰将来侵我。缘是之故起恼害心。复有十法。谓十恶业。一曰杀生。二曰盗窃。三曰淫妷。四曰妄言。五曰两舌。六曰恶口。七曰绮语。八曰无明。九曰斗诤。十曰邪见。是为所行从不顺念。见应顺法而不爱乐。堕于颠倒立在阴盖。依倚邪见恩爱之弊。则失正法违远妨废。身口心行如来悉知。如其所知知诸蔽碍。所说如审。如是法者致于蔽碍。当除此法。已能除去故为说法。令诸众生去诸阴盖超然则出。是为如来十三之业。佛于是颂曰。
诸最胜晓了法 其习此不得脱
着心怀不能舍 谓不知羞惭者
身口意亦如是 初未能将护斯
贪瞋恚痴恐惧 犯杀生偷窃人
犯人妻妄语醉 六失行七憍慢
说于八邪脱门 皆妨废解脱迹
若不能制其意 乃及十不善句
由不舍不顺念 是等类未解脱
见随逐颠倒着 而依猗放逸谊
不当习如是法 可成兹人中尊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晓了贤圣所行。寻造平等尽苦恼。众生习善因是得生。若造平等便灭患害。假使诸天世间人民。不能障蔽如来正法。谓于至尊。不应众圣之所宗奉不任大道。佛永无畏。何谓所宗。谓一乘道净众生。有二法。一曰寂然。二曰所愿。复有三法。一曰空。二曰无想。三曰无愿。复有四法。谓四意止。一曰身意。二曰痛痒意。三曰思想意。四曰法意。复有五法。一曰信根。二曰精进根。三曰意根。四曰定根。五曰智根。复有六法。一曰念佛。二曰念法。三曰念众。四曰念施。五曰念戒。六曰念天。复有七应法。一曰意觉意。二曰法觉意。三曰精进觉意。四曰欢悦觉意。五曰信觉意。六曰定觉意。七曰护觉意。复有八应法。一曰正见。二曰正念。三曰正言。四曰正业。五曰正活。六曰正便。七曰正意。八曰正定。复有九应法。一曰第一禅。二曰第二禅。三曰第三禅。四曰第四禅。五曰虚空慧正受。六曰以慧正受。七曰不用慧正受。八曰有想无想而为正受。九曰灭于一切诸痛思想正受。复有十应法。一曰离杀生。二曰离盗窃。三曰离贪淫。四曰离妄言。五曰离两舌。六曰离恶口。七曰离詈骂。八曰离绮语。九曰离瞋恚。十曰无邪见住于正业。是谓应行。离于所生。是为诸善三十七品。合集戒品成于定品合于慧品究竟解品。通达度知见品成贤圣谛离于所生。复次所谓离于所生。谓修行平等贤圣之事。所谓应贤圣者。彼无法品若二不二有权无权。有进或退若生不生无受无舍。道所越度诸不平等二事之行。诸法无二。则如审慧修所依生。如来以此无所生行。为众生说。若能行此众生归斯寻尽苦恼。是为如来第十四业。佛于是颂曰。
近斯清净 至不可量 人所依猗
逮到清净 最胜普闻 而悉知之
已知经典 乐说甘露 至乎众善
无数诸法 道品清净 为佛世尊
勇猛习此 而得解脱 十力所演
无有所处 如应顺念 灭尽尘劳
方便等法 无忧丰茂 不依于法
不猗非法 逮平等脱 精进平均
其缘善德 不依道法 慌惚虚无
如空无念 犹如幻化 如梦所见
彼则得度 生死所趣 是为十力
所行之业 人所获致 于所周旋
是以大哀 而度脱之 兴隆慈愍
故无等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