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观察智,谓以智慧照了人法二空,所显真如之理,了知能证所证二俱不可得,是名观察智。(能证者,谓能证之智;所证者,谓所证之理。)
二、取相智,谓善取法界之相,若事若理,以智慧照了,悉使法法圆融,事理无碍,是名取相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