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尊之身与真言及印,曰叁法道,此叁法之界畔,曰叁法道界。言真言行者,於此叁法界内修行,不可越此界畔也。
大日经密印品曰:
不越叁法界道界,圆满地波罗蜜。
义释十曰:
此明力故,能满诸地,能令修者得现叁法,谓成就有叁法,谓本尊之身真言及印等。此叁法具,即得成就也。(中略)不越叁法道界者,此界是终大界之界,非驮都也。於界道当中而行,故名不越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