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法显译大般涅槃经下曰:
时八王既得舍利,踊跃顶戴,还於本国,各起兜婆。彼婆罗门从诸力士乞分舍利瓶,自起兜婆。诸力士等取其一分,於闍维处合餘灰炭而起兜婆。如是凡起十处兜婆。
阿育王经六曰:
佛入涅槃,起八舍利塔,第九甖塔,第十炭塔。
又后分涅槃经条目曰:
阎浮中有十塔,八者舍利塔,第九瓶塔,第十炭塔。
涅槃经疏叁德指归二十曰:
即分舍利以為八分。瓶塔第九,灰塔第十。
此十塔之明证也。然般泥洹经下以為十一塔,谓「舍利八分為八塔,第九甖塔,第十定塔,第十一灰塔
云。其中八塔,谓拘尸国、波波国、遮罗国、罗摩伽国、毘留提国、迦维罗国、毘舍离国、摩迦陀国之眾,各得一分舍利,归於本国,以造立供养者。一说:顶塔、牙塔、齿塔、髮塔、爪塔、衣塔、鉢塔、锡塔、瓶塔、舆塔,号為十塔。然未详所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