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施与之义,香者為对佛信心之使(见香条),故施与僧而烧之以使劝请佛也。
汉书高帝纪曰:
行田宅
,「苏林曰:行音行酒之行,犹付与也。
此事為法会之严仪,非大会不作,作之者多係上位之人。普达王经曰:
佛言:乃昔摩訶文佛时,王為大姓家子。其父供养叁尊,父命子传香。
僧史略中曰:
安法师叁例中,第一是行香定座上讲,斯乃中夏行香之始也。
同曰:
唐中宗设无遮会,詔五品已上行香,或以然香熏手,或将香末徧行,谓之行香。
又烧香谓為行香。勅修清规圣节曰:
烧香侍者覆住持,来早上堂,至五更住持行香。
尚直编曰:
行中仁禪师,每旦行香。至世尊前,於小合中,别取好香一炷进之。
备用清规达磨忌曰:
行者鸣行香鈸,维那转身炉前,揖住持上香。
云麓漫钞曰:
遗教经云:比邱欲食,先烧香唄案法师行香定坐而讲,所以解秽流芬也。乃中夏行香之始。
西溪丛语曰:
行香起於后魏,及江左齐梁间,每燃香薰手,或以香末散行,谓之行香。唐文宗朝省臣奏设斋行香,事无经纪,乃罢。宣宗復释教,仍行其仪。
演繁露曰:
南史王僧达,好鹰犬。何尚之设八关斋,集朝士,自行香,次至僧达。曰:愿郎且放鹰犬。其谓行香次及僧达者,即释教之行道烧香也。行道烧香者,主斋之人亲自周行道场之中,以香爇之於炉也。东魏静帝常设法会,乘輦行香,高欢执炉步从。凡行香者,步进前,而周匝道场,仍自炷香為礼。静帝人君也,故以輦代步,不自执炉,而使高欢代执也。以此见行香只是行道烧香,无撒香末事也。
按今作佛事,僧偕主斋者持炉巡坛中,或仪导以出街巷,曰行香,与演繁露说正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