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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作印契,印相,契印等。用指头作种种之形,以為法德之标帜者。由小指次第数至大指,此為地水火风空之五大。又左手為定,右手為慧,以此左右十指為种种之印相。例如标火德而结火印,标水德而结水印等。

菩提心论曰:

身密者,如结契印,召请圣眾是也。

大日经疏十叁曰:

此印者,即是法界之标帜。以此印故,表示法界之体,即名法界幢也。

补陀落海会轨曰:

左手寂静故,名理胎藏海。右手办诸事,名智金刚海。左手五指者,胎藏海五智。右手五指者,金刚海五智。左手定右慧,十指即十度,或名十法界,或曰十真如。缩则摄取一,开则有数名。左小指為檀,无名指名戒,左中指為忍,左头指為进,左大指為禪。右小指為慧,无名指為方,右中指為愿,右头指為力,右大指為智。(中略)小指為地,无名為水,中指為火,头指為风,大指為空。

又佛菩萨手所执种种之具谓之印,即叁昧耶形也。大日经疏二十曰:

印谓所执印,即刀轮羂索金刚杵之类也。

又教理之决定者谓之印。如实相印,叁法印等。大乘义章二曰:

优檀那者,是外国语。此名為印。(中略)法相楷定,不易之义,名印也。

秘藏记上曰:

印决定义也。

又印章。象器笺十九曰:

毘奈耶杂事云:时有贼来盗僧库藏,并及私物。為无记验,苾芻不知何时失物。佛曰:苾芻可畜其印,应用五种物為印,所谓鍮石赤铜白铜牙角。佛言:凡印有二种:一是大眾,二是私物。若大眾印,可刻转法轮印,两边安鹿,伏跪而住,其下应书元本造寺施主名字。若私印者,刻作骨锁像或作触髏形,欲令见时生远离故。

浏览 73 / 《佛学大辞典》 / 2024年09月20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