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曰檀那Dāna,译為布施。以福利施与人也。所施虽有种种,而以施与财物為本义。得大富乐之果。
周语曰:
享祀时至,布施优裕。
文子自然篇曰:
為惠者布施也。
庄子外物篇曰:
生不布施,死何含珠為。
荀子哀公篇曰:
富有天下而无怨财,布施天下而不病贫。
韩非显学篇曰:
上徵敛於富人,而布施於贫家,是夺力俭而与侈堕也。
淮南子道应训曰:
不义得之,又不能布施,患必至矣。
又齐俗训曰:
為义者,布施而德。
论衡定贤篇曰:
使穀食如水火,虽贪吝之人,越境而布施矣。
法界次第曰:
檀那秦言布施。
无量寿经曰:
布恩施惠。
大乘义章十一曰:
言布施者,以己财事分布与他,名之為布,惙己惠人目之為施。
维摩经佛国品曰:
布施是菩萨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