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右手作拳,舒风指(第二指)直竪之,以此印当眉间指头亦当眉间即作毘俱胝之形也。其面如忿怒,心住於一境不动。故经云:以毘俱胝形住於等引,此一切佛之大印,能现如来威猛一切之力,恐怖一切為障难者使其降服,亦能与一切眾生之所愿,如来菩提道场,以印能降诸魔也。